在深圳市罗湖区有一个男人丰胸广告引起了广大市民的争议。广告中有一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上身穿着一件女性的文胸,旁边还有说明:没什么大不了,‘峰’胸,就这么简单,由于广告紧靠在路边,而且来往的行人也比较多,来往的行人不禁被吸引而不自觉地看几眼。其实做广告本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太另类太不靠谱了也是被社会不允许的。
目前深圳市工商局罗湖分局强制拆除了该“男人丰胸”广告。工商局有关人员表示,该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商家为了商业利益,而打出损害社会风尚的另类广告是绝对不允许的。庸俗另类广告频现街头的现象也引起了人们的反思。
深圳市民周先生表示,他几乎每天都要从路旁经过,只要眼睛往路边一扫就会看到这则广告。他觉得这则广告让他看了很不舒服。首先,他不明白男人丰胸是为何,其次,让男人戴着女性文胸如此展示,对于女性和男性来说似乎都不太尊重。另一位市民李小姐表示,每次她和男同事从路边走过时,她都觉得很不好意思,这种“玩笑”好像有些过分。一位在附近工作的王先生表示,广告最终要有效果,意念和画面都要美,但他看不出这样的广告美在什么地方。也有少数市民对广告的出现反应平淡,一位黄先生表示,其实这也没什么,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对于为什么要张贴出这样的广告,深圳一美体专卖店的负责人张小姐表示,广告主要是为了说明产品的神奇效果,该店主要是售卖美体内衣,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有脂肪都可以通过穿这种内衣来达到身体脂肪的移动从而美体,但这并不是说真的要给男人丰胸。她也听顾客说过,这个广告很惹眼。
其实这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之前有关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就查处了在罗湖区清水河附近路边的一则女子露背广告,广告中的女子一些部位暴露明显;还有一次,罗湖区布新附近的一处内衣专卖店内打出了一则性感女子摆出极不雅姿势的大幅广告。这些广告都被有关部门依法拆除。
深圳市工商局罗湖分局广告科的有关人员表示,对于上述男人丰胸的广告必须强制拆除。该广告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7条第5款的规定,属于“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需要商家提高自觉维护社会良好风尚的义务责任和意识,共同引导良好的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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